一、案例簡介
客戶G先生,2020年5月投保了某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。2021年8月,G先生因資金周轉需要,向該保險公司申請了保單貸款。2022年5月,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發(fā)現最近半年來向G先生發(fā)送的保單貸款還款短信提醒結果均為發(fā)送失敗,因保單貸款未及時償還,保單效力即將失效中止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按照投保資料上留存的聯系地址找到 G先生,經過雙方溝通,發(fā)現G先生更換了手機號碼,因此未收到保單貸款的還款短信,忘記了還款。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,G先生變更了保單聯系電話,及時償還了保單貸款,避免了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的情況。2024年1月,G先生因確診了惡性腫瘤向該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,順利獲得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。
二、案例分析
保單貸款是指保險公司向投保人發(fā)放的,以有效保險單作為質押物的個人貸款。投保人辦理保單貸款業(yè)務時,應詳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和保單貸款提示,及時償還貸款本息,避免因還款不及時導致保險合同現價凈額為零,造成保險合同效力中止。當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時,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。
本案中G先生因未及時變更聯系電話,未收到保險公司的還款短信提醒,未能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貸款期限進行還款,險些導致保險合同效力中止。保險公司及時聯系客戶,主動上門服務,幫助客戶及時更新聯系電話并完成還款,避免出現保險合同效力中止,有效保障了客戶的合法權益。
三、風險提示
1.消費者在辦理保單貸款時,應仔細閱讀保單貸款相關協議,尤其是要充分了解保單貸款提示(如:保單貸款期限、貸款金額、貸款利率、貸款逾期影響等),以免影響自身保險保障。
2.消費者在申請保單貸款后,請務必留意查看保險公司短信、及時接聽保險公司電話,如果更換手機號碼,要及時辦理聯系方式變更,避免遺漏保險公司的服務提醒,從而影響保單權益。
3.消費者需合理使用保單貸款功能,為保證保單持續(xù)有效,申請保單貸款后需合理規(guī)劃資金安排,在保單貸款到期時應及時償還,避免損害了自身權益。